產品詳情
嬰兒床
嬰兒床(也稱為幼兒床)專為通常 18 至 24 月齡的嬰幼兒提供睡眠環(huán)境。嬰兒床四周有護欄,通常一側護欄垂下,方便護理嬰幼兒。
全尺寸嬰兒床的內部尺寸如下:
- 寬度應在 71 ± 1.6 厘米(28 ± 5/8 英寸)的 ± 5.1 厘米(± 2 英寸)的范圍內(測量嬰兒床側面的最內側表面之間的寬度)
- 長度應在 133 ± 1.6 厘米(52 3/8 ± 5/8 英寸)的 ± 5.1 厘米(± 2 英寸)的范圍內(測量嬰兒床兩端檔板/檔條/檔桿/檔柱的最內側表面之間的長度)
非全尺寸嬰兒床必須至少滿足以下一項標準:
- 內部長度大于 139.7 厘米(55 英寸)或小于 126.3 厘米(49 3/4 英寸)
- 內部寬度大于 77.7 厘米(30 5/8 英寸)或小于 64.3 厘米(25 3/8 英寸)
該政策涵蓋但不限于可折疊或可收起的非全尺寸嬰兒床、嬰兒床圍欄、特殊嬰兒床、超大尺寸嬰兒床和超小尺寸嬰兒床。本政策不涵蓋嬰兒游戲圍欄。
搖籃
搖籃旨在為嬰兒(通常為 5 至 6 月齡)提供睡眠環(huán)境。搖籃四周有護欄。它由搖擺底座支撐,或者可以在固定底座上搖擺。在靜止(不搖擺或不擺動)時,搖籃的睡眠表面與水平面的夾角應不超過 10 度。
嬰兒搖籃
嬰兒搖籃旨在為嬰兒(通常為 3 至 4 月齡)提供睡眠環(huán)境。嬰兒搖籃四周有護欄。它由獨立支腿、固定框架或支腿、輪式底座、搖擺底座或可以相對于固定底座搖擺的底座支撐。在靜止(不搖擺或不擺動)時,嬰兒搖籃的睡眠表面與水平面的夾角應不超過 10 度。
折疊幼兒床
折疊幼兒床(也稱為旅行幼兒床或嬰兒圍欄)是可供嬰幼兒使用的床,可折疊裝入袋中,方便攜帶。它們通常比標準嬰兒床或幼兒床輕得多,有柔軟護欄,可供嬰兒舒適睡眠。折疊幼兒床可以包括便攜式幼兒床以及帶底板的嬰兒圍欄。本政策不適用于沒有底板的嬰兒圍欄。
我們的嬰兒床、搖籃、嬰兒搖籃和幼兒床政策
亞馬遜要求所有嬰兒床、搖籃、嬰兒搖籃和幼兒床均經過檢測并符合下列法規(guī)、標準和要求:
嬰兒床和幼兒床
- AS/NZS 2172:2003(家用標準幼兒床 - 安全要求),依據 2005 年第 6 號消費者保護公告
搖籃
以下三個選項之一:
- AS/NZS 4385(嬰兒搖籃 - 安全要求)
- 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F2194-16e1(嬰兒搖籃標準消費者安全規(guī)范)
- EN 1130(兒童家具、嬰兒床、安全要求和檢測方法)
和以下三個選項之一(如適用):
- 2011 年第 11 號消費者保護公告
-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
- 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法規(guī)(附錄 XVII)
嬰兒搖籃
以下兩個選項之一:
- 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F2194-16e1(嬰兒搖籃標準消費者安全規(guī)范)
- EN 1130(兒童家具、嬰兒床、安全要求和檢測方法)
和以下三個選項之一(如適用):
- 2011 年第 11 號消費者保護公告
-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
- 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法規(guī)(附錄 XVII)
折疊幼兒床
- AS/NZS 2195:1999(折疊幼兒床 - 安全要求),依據 2008 年第 4 號消費者保護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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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:
- 由 ISO 17025 或 NATA(國家檢測機構協會)或 CNAS(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)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,用以證明商品符合上述法規(guī)、標準和要求
圖片:
- 危險警告
- 產品說明書和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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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圖片能夠證明商品與受檢商品以及商品詳情頁面上發(fā)布的商品相同
- 商品說明書、手冊、安全信息、標簽和警告均要采用目標銷售國家/地區(qū)的語言
- 如果商品為套裝或捆綁銷售商品,請為包含的每個商品都提供圖片
專業(yè)辦理各國產品檢測認證,一站式服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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